法律咨询解答
滨海县车辆管理所。
地址:滨海县港城路399。
电话:0515-84452262。
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(即记分周期)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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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(即记分周期)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